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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火华体会·中国车站客运综合交通枢纽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债券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类别:工程案例日期:2023-10-31 06:5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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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34号)、《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等有关规定,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邵阳市火车站客运综合交通枢纽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债券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邵阳市火车站客运综合交通枢纽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邵阳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是为了打通邵阳交通瓶颈、完善邵阳交通网络、助力邵阳经济发展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是将邵阳市全面建成省域副中心城市、湘中湘西南中心城市和区域通枢纽城市“二中心一枢纽”重大战略的组成部分。项目在原邵阳火车客运站原址上重建,项目主管部门为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建设单位为邵阳市交通枢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主要施工单位分别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武汉电气化局有限公司和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立项的批复文件有:(1)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关于邵阳火车站客运综合交通枢纽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邵发改投[2016]348号)(2)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长沙设计院出具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邵阳市发改委印发《关于核准邵阳市火车站客运综合交通枢纽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批复》(邵发改投[2016]579号);(4)中国铁路总公司 湖南省人民政府发文《关于新建怀化至邵阳至衡阳铁路邵阳站房、雨棚及相关工程改造Ⅰ类变更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8]763号)。

  (1)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大祥区,北临邵州路、南抵桃源路、西临西湖南路、东靠民德巷。

  (2)项目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①站房建设:计划按 5.2万平方米现代化高铁站规模改扩建,分两期实施,第一期实施北面站房改扩建和线 万平方米;第二期与新建呼南高铁邵永段同步实施,主要建设南面站房和余下线上高架候车室部分,面积2万平方米。②火车站周边路网建设,包括民强路等 14 条道路建设,道路全长 8256.7 米,198725 平方米,其中金山路和紫霞路下穿铁路工程,需由广铁(集团)公司设计、审查通过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③南广场建设,建筑面积117900平方米,包括地下停车场、出租车智能停车系统、公交首末站、长途客运站建设等;④广场配套停车场建设,建筑面积52000平方米,建设停车位1450个。

  (3)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概算299694.3万元,其中按工程项目分类为:火车站站房投资102210.00万元,南广场工程投资 65738.3万元(含地下停车场投资2.262亿元),道路工程投资48421.6万元,征地拆迁补偿83324.40万元;按费用类别分类为:工程费用175613.8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266.74万元,预备费用9594.03万元,征地拆迁补偿75797.27万元(加上需分摊的建设期利息7527.13万元,等于按工程项目分类的征地拆迁补偿83324.40万元),建设期利息22422.40万元。资金来源有: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银行贷款和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资金。

  该项目由邵阳市交通枢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承建。邵阳市交通枢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是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的独资控股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在职员工12名,注册资本壹亿元整,办公地址在大祥区火车南站路桥花苑办公楼,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组织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经营与管理等。邵阳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是公司目前唯一运作的项目。

  根据《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和《国铁集团关于加强涉铁工程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该项目的涉铁工程部分采用委托代建模式,由代建单位全面负责项目的涉铁手续审批等全过程工程建设管理,以及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工作。其中:邵阳站站房、雨棚及相关工程由邵阳市人民政府与怀邵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三方签订委托建设协议,投资总额80578万元,工期3年,施工单位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站房工程一标)和中铁武汉电气化局有限公司(站房工程二标),监理单位为湖南华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邵阳金山路下穿益湛铁路(邵阳站)立交工程由邵阳市交通枢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广州安茂铁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代建,投资概算11800.63万元,工期320天,施工单位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成都大西南铁路监理有限公司。

  非涉铁工程部分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零星工程及临时设施由邵阳市交通枢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公开招标等方式组织实施。邵阳站北广场匝道、高架桥、出站集散厅工程中标(施工)单位为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金额14118.75万元,工期510天,监理单位为湖南省华誉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①资金来源渠道和规模情况:该项目计划资金来源渠道有政府专债资金、银行贷款和项目建设单位自筹三个渠道,299694.3万元,其中:政府专债资金160000.00万元,项目建设单位自筹139694.30万元,银行贷款最终需由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资金偿还。

  ②资金到位情况:截止2023年6月30日到位资金共计207000.00万元,其中:政府专债资金到位115000.00万元,银行贷款到位82000.00万元,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资金到位10000.00万元(实收资本金额)。

  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到位情况:该项目计划申请发行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60000.00万元,目前已到位115000.00万元。本次绩效评价范围的该项目债券资金70000.00万元,是邵阳市人民政府通过湖南省人民政府申请发行的2020年湖南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债的一部分,其中:2020年1月14日发行七期第1批次45000.00万元,利率3.65%;2020年5月28日发行三十期第2批次25000万元,利率3.45%,期限均为15年,起息日为发行次日,半年付息一次;该资金已由邵阳市财政局在2020年3月至7月分次拨入邵阳市交通枢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账户,资金无滞留情况。另外的45000万元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是2021年11月30发行的2021年湖南省专项债券120期(交通基础设施专项债)的一部分,利率3.37%,期限15年,起息日为发行次日,半年付息一次,目前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③专项债券“一案两书”编制情况:为了使该项目尽快启动,邵阳市政府于2020年1月组织制定了《湖南省邵阳市2020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债券项目预期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预计用于融资平衡的相关收益为317833.92万元,预计项目融资本息246737.50万元,相关收益对融资本息的覆盖倍数为1.29。2020年1月,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所出具了《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评价报告》(中喜湘专审字[2020]第003号);2020年5月,湖南天平正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债券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审核报告》(湘天会专字[2020]079号);2020年1月、5月,湖南泓税律师事务所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20]泓税意字第02号,第11号)。目前该项目仍在施工建设中,无收入来源,而按融资平衡方案与审核报告,项目在2023年应取得收益113198.00万元(含土地出让收入),项目实际进展与计划存在偏差。

  累计支出情况:截至2023年6月30日,项目累计支出金额175729.92万元,其中:工程支出109361.5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支出2459.27万元,征地拆迁支出12666.55万元,利息及相关费用32850.48万元,项目建设单位期间费用等18392.12万元。项目资金账面结余31270.08万元。

  政府专债资金使用情况: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出87414.23万元,其中:工程支出83903.4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支出510.78万元,征地拆迁支出3000.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支出比例为76%。专项债券资金账面结余27585.77万元。专债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专项债券还本付息情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6]88号),地方政府依法对地方政府债券承担全部偿还责任。按照项目预期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中的还款保障措施,专项债券本金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发行专项债券等偿还。该项目已到位政府专项债券本金115000.00万元,按照不同批次到期日,需分别在2035年1月15日偿还45000.00万元、2035年5月29日偿还25000.00万元、2036年12月1日偿还45000.00万元;专项债券利息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偿还,不通过发行专项债券偿还,每半年付息一次,截止2023年6月30日,该项目已由邵阳市财政局向湖南省财政厅上缴专项债券利息9789.75万元,其中:邵阳市交通枢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支付5366.00万元,邵阳市财政安排预算资金4423.75万元。

  该项目资金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和项目资金报账审批制度,通过双控账户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征拆款和监理费等,做到专款专用。资金使用时邵阳市交通枢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向邵阳市财政局提出申请报告,支付时由项目建设单位按权限层层审核签字,再报市铁路建设协调指挥部会审,最后由市铁路建设协调指挥部领导审批后方能付款。对于零星、附属、临时工程履行了签订合同、评审、竣工验收等手续后付款。项目建设单位设置了专账单独核算专项债本金和利息支出,清晰地反映资金的来源、流向和结存等情况。目前,该项目已发生的87414.23万元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出全部用于工程建设等方面,没有用于偿还债券利息和项目建设单位日常经费、人员工资等。已支付邵阳站站房、雨棚及相关工程款67363.20万元,金山路下穿益湛铁路立交工程款10428.71万元,邵阳站北广场匝道、高架桥、出站集散厅工程款4189.49万元,也属合同金额内的支出。

  项目进展情况。该项目作为湖南省重点民生项目,引起邵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邵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进行现场考察、指导,对项目建设和管理提出了高标准、严要求,要求项目整体开通运行时间提前至2023年9月30日;各级各部门也层层压实主体责任,通过开展劳动竞赛等方式抢工期、促生产,从目前工程进度来看,项目提前交付使用有望实现。

  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成效,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邵阳市交通枢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制定了《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规范项目建设过程中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相关事项,严格执行质量标准、规范,监督施工单位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检查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邵阳市交通枢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抢抓进度的同时,时刻不放松抓实安全质量,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邻近营业线施工“人防、物防、技防”管控措施;严格工序验收,上道工序不合格、隐蔽工程未经验收不得进入下道工序作业,确保工程质量。同时,面对工程建设中数量众多的参与方,加强了协调及过程控制工作,强化与集团公司和市直各部门、铁路方的系统性沟通与协作,共同推进工作,确保涉铁施工安全。项目自开工以来,未出现过重大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

  该项目由于规划比较早,项目建设单位没有编报总体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根据项目可研报告、立项批复文件和施工合同等相关资料,可设立以下绩效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邵阳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是湖南省重点民生项目,是邵阳市“二中心一枢纽”战略的重点工程。项目具有交通集散、零距离换乘、停车等多种功能,项目投入使用后将彻底改变邵阳交通格局,搭建邵阳城市发展框架,拉近邵阳与全国中心城市、沿海发达地区的距离,极大的方便广大人民群众高效、便捷、舒适出行。

  2.项目年度目标。今年的年度目标为:完成总建筑面积为3.2 万平方米的北面站房和线上高架候车室建设,完成金山路下穿铁路道路立交工程建设,启用出站集散厅,桥面达到通车条件。

  截止2023年6月30日,该项目累计完成工程建设相关支出157337.81万元,为项目概算总投资的52.5%;工程项目完工率约为90%,有望在2023年9月30日投入使用。各项工程进度方面如下:

  (1)邵阳站站房、雨棚及相关工程。邵阳火车站主体工程已完成,站场内新建了旅客地道,一、二、四、五站台改造和雨棚装修已完成并恢复运营,三站台已完成主体工程,附属工程正在施工中;站房高架候车室、新建站房主体结构和原有站房改造已全部完成 ,机电安装完成 85%,金属屋面完成 95%,管线%。

  (2)邵阳站北广场匝道、高架桥、出站集散厅工程。东、西匝道桥主体工程已完成,出站集散厅基坑主体已完工,高架桥护栏已安装,集散厅已建成,正在装修中。

  (3)金山路下穿益湛铁路框架桥立交工程。完成第二阶段剩余32米框架主体,三站台及雨棚主体。装修工程:现阶段已全部完成铁路围墙内所有工作,铁路围墙外完成U型槽段基坑防护桩和冠梁。整体上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工程量的90%。

  (4)未建设工程:根据项目总体规划,邵阳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周边需建14 条道路,形成一个完整的区域道路网络,但目前除金山路下穿益湛铁路框架桥立交工程在建、紫霞路下穿铁路工程建成外,其他12条道路均未动工;南站房、南广场、公交车和出租车停车系统、智能化地下停车场、长途客运站项目均未建设。

  通过全面了解该项目的建设背景、项目的资金筹措、项目的申报审批、组织实施及管理情况,深度挖掘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经验和不足,综合分析其产生的原因,为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保证项目建设质量提出建设性意见。

  1.与本项目有关的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制度。主要包括:《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硬化预算约束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12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等相关文件。

  2.与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相关政策制度。主要包括:《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厅字〔2019〕3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6〕155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预〔2021〕61号)、《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控政府性债务增长切实防范债务风险的若干意见》(湘发〔2018〕5号)、《湖南省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湘财绩〔2020〕12号)、《湖南省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暂行办法》(湘财债管〔2021〕18号)等文件。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制定了准确、合理、细致的三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果的评价指标,满分100分。绩效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90分(含)—100分为优,80分(含)—90分为良,60分(含)—80分为较差,60分以下为差。采用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问卷调查和听取情况介绍等方法进行。

  该项目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邵阳市的交通格局和区位优势,为实现邵阳市委、市政府实施重大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为城市发展、招商引资创造宽松优秀的投资环境。主要表现在:一是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维护能够直接、间接地增加就业岗位,对稳就业有非常大的积极作用;二是有利于城市经济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区域经济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人才流、货物流、资金流和招商流等流动性进一步增加,交通和招商投资环境大为改善,促进先进制造产业链加速落户邵阳;三是带动旅游等相关产业的发展。邵阳境内旅游资源丰富,有多处世界文化遗产和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项目的建成,能极大方便四方游客来邵游玩,促进旅游事业快速、持续发展,助力邵阳打造成“旅游大市”。四是该项目配套的商业设施,通过“交通+商业”的开发模式,赋予交通枢纽更多的社会及经济附加值,将带动周围的商业、零售业、餐饮业等一系列经济发展,将极大的提升火车站周边土地开发的价值。

  邵阳火车站是我国铁路规划“八纵八横”之一的洛湛铁路娄邵段和邵永段的节点车站,邵阳火车客运站交通枢纽工程项目的建设,补齐发展短板,促进构建邵阳公路、铁路、航空和水运现代交通运输网络体系,形成交通区位条件优势;加快邵阳融入更大发展格局,推进产业转移,展示城市形象,扩大对外开放,提升区域影响力、辐射力;加速邵阳“二中心一枢纽”重大战略的实施,促进邵阳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可持续发展。

  该项目的实施,建成了长途客运与市区公共交通换乘枢纽,将实现长途客运和市内交通的无缝对接;紫霞路下穿铁路道路工程和金山路下穿益湛铁路立交工程的建成,实现车流分流。这些都极大地方便了广大市民的出行,改善了城市交通的状况,体现了民生工程的属性。

  邵阳火车客运站交通枢纽工程项目的建设,彻底扭转了沪昆高铁未过市区给邵阳造成的尴尬局面,奠定了邵阳“二中心一枢纽”的雏形,构建了邵阳大交通的格局,提升了整个城市的品味,完善了城市功能,为邵阳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一座现代化的高铁站建成,除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高效、舒适的出行方式外,其本身就是一部很好宣传片,能展示城市魅力,凝聚发展动能,对整个邵阳的影响深远。

  本次现场评价时,我们在火车站周边现场发放并收回30份有效调查问卷,调查对象包括商铺经营者、周边居民、游客,其中22份对项目建设投了满意票,满意率为73%。

  根据被评价单位提供的资料和现场评价所掌握到的情况,现场评价组按照该项目设立的评分体系进行综合评议,集体打分,该项目得分85.5分,评价等级为“良”(详见附表和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过程情况说明)。

  决策、过程、产出与效益四个方面以百分制集体打分方式进行具体细分评价,其中:决策标准分10分、得分8分;过程标准分30分、得分28分;产出标准分35分,得分29.5分,效益标准分25分、得分20分。评分结果:85.5分。

  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邵阳经济发展和城市定位,是具有一定收入的公益性项目和民生工程,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本项目事前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经中国铁路建设总公司、湖南省发改委、市发改委立项批复,取得相关部门的环评、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申报程序合法合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主要设备、重要材料、勘察、设计、监理等依法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投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涉铁工程按规定进行委托代建。专项债券申报按要求编制了“一案两书”,在“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到债券公开信息。申请额度与项目目标相适应,申请资金额度在项目能取得的收入(含土地出售收入、商铺出租收入、停车位出租收入)形成的偿还能力之内。

  项目没有进行绩效目标申报,没有设置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值;未提供绩效自评报告和完整的基础数据表,扣2分。

  一是资金到位率100%,70000万元债券资金分二批次发行后,市财政局及时将款项拨付到单位银行账户。二是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100%,到位的70000万元债券资金由单位按程序、按进度全部使用完毕。三是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湖南省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双控账户支付资金,专债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专款专用。四是及时支付利息,未出现违约现象。单位未能在融资平衡方案预定时间开始取得收益,造成运营期缩短而建设期增加,还息压力增大,预期收益时间与实际不符,扣1分。

  项目处于建设期,项目建设单位制定了项目工程管理办法并得以执行。立项、报批、征拆过程、征拆补偿标准、工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等基本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项目建设单位采取了质量控制措施,工程部人员深入工地一线做好建设项目的现场质量管理、生产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未出现发生重大债务违约事件、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及重大件等。项目建设单位对达到限额标准的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未达标的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等,程序及手续合法,但存在中标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等不规范行为,扣1分。项目建设单位的项目档案及相关资料归档及时、内容完整。

  金山路按规划完成进度90%,得分2.7分,扣0.3分;高架桥和集散厅按工期计算和现场查看,预计工程进度率90%,得分2.7分,扣0.3分;站房hth网页登录入口、雨棚等工程按工期计算和现场查看,预计工程进度率90%,得分2.7分,扣0.3分;产出数量指标共扣0.9分。

  已完工项目工程主要包括零星、附属或临时性工程,验收质量合格或经整改后验收合格。

  因建设项目未完工,暂不能确定实际建设成本,无法计算成本节约率,按80%得分率计算,本项目指标得分8.6分,扣1.6分。

  本项目指标扣分事项:邵阳火车站临时候车室配套设施改造工程于2020年11月完工投入使用,紫霞路下穿益湛铁路道路工程于2021年2月23日竣工验收,两个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扣3分。

  项目支出效益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满意度。效益标准分25分、得分20分。扣分事项包括:经济效益指标是定性指标,评价标准为效益显著得6分、较大得5分、一般得3分、无效益0分,由于整个项目未完工投入使用,项目配套的商业设施将延迟发挥其应有的经济效益,对经济效益的评价结果为济效益较大,得5分,扣1分;满意度方面,22份调查问卷对建设项目满意,满意率73%,扣4分。

  根据绩效管理有关文件规定,项目责任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重大项目实行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该项目建设单位没有编报总体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没有设置具体的绩效指标,也没有将具体的目标在公司的年度工作计划或总结中体现,没有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自评等工作。

  该项目融资平衡方案中的收入来源包括停车场收入、商铺租赁收、物流业务收、土地出让收入等,预期2023年产生收益113198.00万元。实际情况是停车场等商业项目属于二期工程,仍未开工建设,所以该项目2023年没有产生收入,预取收益取得时间与实际不符,项目建设期延长,取得收益时间延后,造成专项债券还本付息压力加大。

  邵阳站北广场匝道等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为2021年11月1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合同,但该项目建设单位与中标方湖南省四公司签订工程合同日期为2022年3月9日,合同签订时间滞后了3个多月。

  根据项目总体规划,邵阳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周边需建14 条道路,但目前仅紫霞路下穿铁路工程已完工、金山路下穿铁路工程即将建成,其他12条道路均未动工,项目产出跟规划存在较大差异。

  临时站房工程和紫霞路下穿益湛铁路道路工程分别于2020年11月和2021年2月竣工验收,两项工程系独立签订合同及计算施工承包费,长时间未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手续。

  (一)按照文件要求切实做好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工作。邵阳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总投资近30亿元,属省级重大民生项目,根据文件政策要求,为落实项目建设主体责任,该项目必须实行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必须按照绩效管理全过程的要求,做好绩效目标申报、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工作,并就自评发现的问题,提出可行的措施将问题整改到位。目前该项目建设单位没有开展绩效管理相关工作,建议立即整改。

  (二)完善债券融资前期准备工作。项目建设单位在新申请发行专项债券时,对原融资平衡方案进行适当补充与修正,确保取得预期收益的时间与项目建设、运营期限匹配。

  (三)加强合同审核工作。强化合同管理意识,规范合同决策程序,加大合同审查力度,防范合同风险。

  (四)明确火车站周边路网建设工程是否属于调整事项。财政部印发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第三条指出,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坚持以不调整为常态、调整为例外。专项债券一经发行,应当严格按照发行信息公开文件约定的项目用途使用债券资金,各地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应当严格履行规定程序,严禁擅自随意调整专项债券用途,严禁先挪用、后调整等行为。

  立项批复文件和可研报告未明确道路工程建设属于一期或二期建设范围,如不需调整建设内容的,在二期开工建设其余12条道路;否则,应履行规定程序调整。

  (五)及时组织验收和工程竣工结算工作。项目建设单位做好结算前期准备工作,加强与施工方协调沟通,督促施工方及时提供结算所需资料,双方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避免因长期未结算导致工程资料缺失。